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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卫生健康局:
根据《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第二批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(公立医院综合改革)补助资金的通知》(粤财社〔2025〕108号)精神,现将2025年第二批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(公立医院综合改革)补助资金下达给你单位(详见附件1),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该项收入列2025年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“1100249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”,支出列“210卫生健康支出”下的项级科目。
二、请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好中央补助资金,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,不得出现挤占、挪用、虚列、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。
三、在预算执行过程中,请对照本次上级下达绩效目标(详见附件2)科学制定本地项目绩效目标,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,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有效,并如期实现年度绩效目标。
附件:1.2025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(公立医院综合改革)补助资金分配明细表.xlsx