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:
根据《江门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》(江财社〔2024〕136号),现将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提前下达给你单位(详见附件1)。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此项资金收入请列入2025年度“1100248 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”,支出请列入2025年“2082602 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”一般公共预算科目。待2025年预算年度开始后,按程序拨付使用。
二、此项资金为基层“三保”资金,资金标识为“A0301-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”,此标识贯穿项目入库、预算编制、预算执行和资金拨付全过程,且保持不变。
三、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,在预算执行过程中,对照本次上级下达的绩效目标(详见附件2)制定本地项目明细绩效目标,做好绩效运行监控,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,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。同时请按规定加强资金监管,确保专款专用,并自觉接受财政部广东监管局的监督。